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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总体方案》《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城市服务保障总体方案》和有关任务分工,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第二届进口博览会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上海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安全保障是重中之重。要紧紧围绕第二届进口博览会“越办越好”和主场外交定位,根据进口博览会城市服务保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固化延续首届进口博览会城市应急管理经验做法,按照“守住边、稳住面、保住点”要求,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守安全生产底线,稳妥处置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领域突发事件,为第二届进口博览会圆满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按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组委会和城市服务保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围绕第二届进口博览会及国家综合展延展工作,做好城市应急管理工作。主要有4项任务。
(一)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平台作用,督促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对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四类清单”,强化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优化固化监督检查机制、专项整治机制和巡查督办机制,完善展台特装搭建安全联合监管机制。进口博览会期间,着力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着力减压一般事故,确保本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中向好。
(二)持续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着力防范化解突出安全风险。固化完善本市危险化学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全过程、各环节的安全管控,重点补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储存安全等薄弱环节,完善信息化监管手段。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的安全管控措施,持续推进长三角危险化学品协同管控,加强入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跟踪和监控,确保不发生危险化学品领域的突出安全事件。
(三)以核心区“零火灾”为目标,确保社会面火灾防控形势总体平稳。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高层建筑、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建筑消防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聚焦“三合一”场所、农村自建出租房、老旧小区、宾馆民宿、餐饮娱乐、学校养老院等重点防火单位,攻坚整治市区两级挂牌督办的突出火灾隐患和高风险单位,加强核心区和展会场馆消防安全管控,指导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展馆规模提升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确保进口博览会期间本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四)充分做好抢险救灾准备,有效处置相关突发事件。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研判,做好不利气象条件下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准备,指挥协调市综合救援力量(市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危化、建筑、隧道、水上、空中等社会救援队伍)等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处置,把灾害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三、工作分工
根据《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城市服务保障总体方案》,市级层面成立应急管理组,在市委、市政府和城市服务保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应急局牵头,组员单位包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总队、青浦区政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展台特装搭建工程安全监管等工作。
1.责任分工
以市安委会为平台,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局)牵头并落实综合监管职责,将第二届进口博览会安全生产保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内容。住建、商务、公安、交通、市场、卫健、应急等部门负责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市安委会其他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责任清单落实相应责任。青浦区政府以及国展中心周边区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其他各区政府按照日常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2.任务概要
(1)开展安全监管执法
各区、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进一步摸清重点企业底数,加大针对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以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以及涉爆粉尘行业企业为重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和各专项检查、监管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重点单位、重点时段和第二届进口博览会保障专项等重点检查。
(2)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各区、各部门要对辖区、行业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主场馆及周边区域要作为落实双控机制的重点区域。相关企业要按照新修订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认真排查风险,确认风险等级,实施相应管控措施。要突出重点区域内的企业,发现的重大隐患治理及防范措施,要逐一确认、建档销号。
(3)重点企业监管及生产计划调整
各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在第二届进口博览会举办前后时期,要指导企业对危险性较大的生产、施工、检维修等环节调整工作计划,不能确保安全的,要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确保展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4)展台搭建拆除安全监管
住建、应急、消防等部门和国家会展中心、市安全生产协会要指导承担展会搭建企事业单位及时完善、修订相关标准和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针对展台搭设、拆除过程中临时用电、动火、高处作业、特装搭建等危险性较大的环节,督促落实责任、层层把关,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搭建过程安全有序,拆除过程平稳可控。指导办展方结合展会工作特点,完善展会准入和过程管控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一票否决”,将习惯性违章企业、发生事故失信企业等纳入“禁入名单”,提高安全准入门槛。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
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协调进口博览会专项管理措施落实。
1.责任分工
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为平台,由市应急局牵头,各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工作。各区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任务概要
(1)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专项检查
按照2019年3月25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紧急会议工作部署,和《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市安委办办公室关于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新辨识、评估、分级和备案,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全面实施,指导各相关部门制订本部门第二届进口博览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具体措施。指导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完成对所有设备设施的检查或检修,加强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及有毒报警、安全联锁等测量控制仪表的维护保养,确保安全有效。
(2)加强重点品种监管
第二届进口博览会期间,全市暂停受理新增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城镇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购买实名和销售登记制度,如实记录储存量和每笔销售流向信息,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异常购销情况,确保管制化学品安全受控。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在重大安保工作任务期间,重点区域附近及外环以内(不含外环)加油站一律停止散装汽油销售业务。
(3)限制工艺调整频次
第二届进口博览会期间,限制工艺调整频次,全市实施间歇式生产的化工企业原则上不能进行生产工艺调整。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禁止一切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大类特殊作业,禁止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停车、检维修、小试、中试和新开始的试生产活动,确需进行的应提前通报属地安监部门,并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4)加强重点企业监管
第二届进口博览会期间,指导重点管控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有储存设施的)企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事故报告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指导石油天然气管道输送单位每天对管道进行1次巡护,对管线重点部位派专人进行24小时值守。指导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和应急值守制度,对相关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以及温度、压力等重要技术参数和可燃、有害气体泄漏检测等进行24小时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受控。
(三)消防安全工作
主要包括社会面火灾防控,指导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展馆规模提升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
1.责任分工
以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各级消防议事协调机构为平台,由市应急局牵头,市消防救援总队具体负责。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各区、国家会展中心(上海)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依法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
2.任务概要
(1)社会面火灾管控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市安委会关于深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的通知》《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的通知》《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等工作部署,认真排摸火灾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任务,并通过各类专项行动对社会面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2)场馆消防安全审核
市消防救援总队负责指导国家会展中心场馆规模提升工程消防设计把关和展会期间展台搭建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3)重点区域和时段消防安全管控
进一步优化升级第二届进口博览会消防安保科技信息化建设和前沿指挥部建设;按照“梯次推进、逐步趋紧”原则,组建消防安保团队全而进驻相关任务场所,加大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点上绝对安全。
(四)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主要包括防灾减灾和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1.责任分工
以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市防汛指挥部为平台,由市应急局牵头,会同水务、民政、公安、交通、卫健、气象、地震、海事、铁路、民航、能源监管等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各区政府依法开展辖区内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和市属各类社会辅助救援队伍担负现场应急救援职能。
2.任务概述
(1)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协调市应急联动中心等,收集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报警,指导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做好防汛防台、雷电事故等自然灾害以及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2)现场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协调和配合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电力、燃气主管部门、驻沪部队,处置大客流、火灾、人伤、交通、特种设备、排水、电力、燃气等,处置现场一般突发事件。
(3)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调查评估
通过场内各信息传播渠道,向场内公众发布突发事件信息。需要场外配合的,明确场外配合的要求,并请求相关组通过合适渠道向社会发布。市应急管理局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调查。
(五)现场协调工作
按照城市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需要进驻场馆开展应急管理保障相关工作时,成立应急管理现场协调小组,与消防现场指挥部联合编组。主要负责会展前后及期间,核心区和各场馆的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
1.责任分工
协调小组组长由市应急局领导担任,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应急局抽调指挥、执法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他组员单位可派联络人员参加。
2.任务概述
(1)协调应急力量
负责协调市消防救援总队、相关社会救援力量进行核心区和场馆的应急情况处置。
(2)现场应急值守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做好预警预测、信息报送、传达指示、值班记录等工作。
(3)现场安全检查
组织安全执法监管人员、专家、安全志愿者等开展现场安全检查、日常安全宣传等。
四、工作制度
除《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城市服务保障总体方案》明确的会议制度、信息工作制度、实战演练制度和督办督查考核制度外,还要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协调联络制度。应急管理组各成员单位各指定1名协调联络人员,负责牵头部门同各部门之间工作综合协调。
(二)安全检查制度。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采取联合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统筹安全生产领域各项检查,科学安排频次人次,尽量减少零散分头检查次数,并把专项检查同日常检查结合起来同步实施。检查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每月汇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对发现有突出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的,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三)挂牌督办制度。发现事故隐患,要逐级挂牌督办,进行限期销号管理。市应急局重点对年度市级挂牌的事故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各区、各部门要督促所属区域和行业(领域)隐患的整改。
(四)预测预警制度。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预防机制,做好所属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预测工作,每月组织1次风险研判会议。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及时上报并妥善解决,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建立气象预警、风险预警会商、通报、发布机制,通过合适途径,定期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社会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五)应急值守制度。重点时节、重要节假日及进口博览会召开期间等,相关区和部门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及时传达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报送相关动态信息,并通过视频呼点、调度会等方式抽查检查各级各部门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情况,确保遇有情况能第一时间展开救援。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高效运作,按照职责分工,合理调配各类应急资源,全面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
(二)主动履职,形成合力
应急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多、对象多,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配合、凝聚整体合力,积极发挥现有各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平台作用,统筹推进各项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周密部署,精准落实
要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更大功夫,围绕城市应急管理重点任务、关键环节,找准“堵点”“难点”,科学制定方案、以最严要求确保城市相关领域安全有序。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抓紧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根据筹办工作节点,倒排时间、挂图作战、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按时完成。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